先來一段插曲,看穿著Prada的惡魔中,老闆米蘭達要喝咖啡時是誰去買?要吃牛排時是誰去買?為何老闆不用親自做這種事,而是由屬下操刀?因為分工的社會中就是需要有底下的人來分擔無謂的雜事,才能讓老闆專心的處理大方向。
所以,身為消費者,當你聽到鋰電只有兩年壽命時,會明知iPod超好用卻買不下去,因為又貴又不能換電池,而一台iPhone超炫麗,也是又貴又不能換電池,排除萬難砸下去後,本來該讓你覺得好用用到爽的電子產品,竟然會有人當起鋰電的奴才,打從鋰電問世第一天開始,任何產品都有人在寫怎麼使用與保養,但這些人的頭腦,是精明到令人欽佩的程度,同時也是白痴到不行的程度。
每樣電子產品的零件都有一定的不良率,鋰電池自然也不例外,試問有誰看得出來這顆包在裡面的電池,其實壽命早就註定不管你怎麼保養,就是一年會壞?那保養個屁?講好聽點叫做懂得保養,講難點聽只是騙自己不會買到那百分之一的瑕疪品,有些人還可以保養一年後卻壞掉,然後說保養法沒效,真是沒幾個人有大腦。
所以我覺得要是有人能夠把鋰電池當寶貝,頻繁使用下還得保養兩年的話,這人肯定能成大器,只是他的頭腦不好,沒把心思放在事業成就上。
於是,對我這種有遠大志願的人來說,我寧可時時準備好一台iPhone的錢,一年到了有優秀的新產品我就換,誰管它鋰電壽命只有兩年啊?把心思放在值得投資的事上,更甚者,我想當個錢根本賺到飽花不完的人,iPhone啥東西?小錢一筆,心情好就換。
說不定就是太計較無意義的事,才讓人永遠只能當個卑微的員工,而沒有當老闆的能耐,不過這也好啊,每個人都跟我搶相同的位子,那豈不是太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