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0月5日

我的技術股

我的第二篇專利隨著許多專利集體授權,換到的授權金其實是技術股技術股是一家公司在取得專利技術時,不動用現金,用公司的股票去換,生技公司看似有時漲勢兇猛,能拿到股票似乎很賺,但實際上,背後要承擔的風險很高,或者說,我們其實在陰錯陽差之間被推向了風險,因為這家公司雖然是生技產業,在登記時卻不是生技產業,導致緩課的規定不適用,再加上國家機構取得技術股的時間點偏早,被科技部認定不適用2017年11月才通過的產創條例修正案

雖然國家機構取得技術股的時間點是2016年,同時被認定是發明人取得股票的時間點,不得適用2017年產創條例新緩課制度,假設我們發明人實際分配取得時間是2019年,最後卻要套用2019年的股價去計算,而不是2016年興櫃之前用面額去計算,到底發明人取得時間是2016年還是2019年?

因而衍生出科技部財政部、國稅局等政府單位間的各自表述,我們發明人付出時間付出心血,換到的反而像是報應而不是報酬
如果我取得技術股的時間點,是在公司興櫃之前,雖然按照不得緩課的舊制,但我跟公司大股東一樣,以1股10元的面額計算今年的額外所得,合併個人所得一起計算所得稅,不論有沒有賣股票,這筆收入都要先繳稅,我被分配到的張數是240張,我今年的額外所得就是240萬,由於我沒有薪水,我的年收入就是240萬,累進稅率為20%,約要繳34萬的稅金。
若是興櫃之後取得,以目前的股價40元來算,就要課40%的稅,變成要繳300萬元的稅,我還沒賣股票換現金,國稅局就準備追繳300萬,其實我不是覺得稅金太高,而是興櫃第一天股價107元,被放到現在還不發下來,如果要繳40%的稅,我寧可在股價100元時繳,現在只剩40元,再到明年,不曉得剩幾元,雖然跌愈慘,取得時稅金會一直降低,也愈來愈不值錢,然而別忘了,我已經預測2019年股市會有大回檔多頭股市正好時不發給我,已經要轉空了才發是要逼死人?

任何領比我多的人,將來的壓力會更大,興櫃股票幅限制,日成交量在萎縮時若有100張真的很了不起,冷卻機制會在漲50%跌50%才發動,所以股價在一天之內漲1半跌1半都是有可能發生的。

意即是,如果大回檔快要發生了,我為了要繳稅,最保險的作法就是搶先賣掉一半持股,一次倒出120張股票,以這家公司目前的日成交量來看,沒什麼問題,剩下120張就看我的本事賣在什麼價位,完全不需再課稅。

如果有很多發明人一起倒貨,大家都為了繳稅,股價快速打對折,要記得,我取得技術股時,股價若是40元,我不早點賣的話,股價只剩20元,幾乎得賣光所有股票,不然稅金根本繳不出來,股價打對折稅金不會跟著減,取得那一天就決定了稅金,這樣我還當什麼技術股股東

於是乎,我花了11年的時間,所得為何?
你可以等著看,像浩鼎這個事件會不會再次發生?有些發明人並不像我這麼懂股市,完全沒料到2019年至2020年可能面臨的危機忘了賣捨不得賣太晚賣,又領得比我,要怎麼繳稅?
如果我們可以適用新制的好處在哪?賣多少算多少收入,我有本事賣愈高,國稅局就可以收更多,我也可以慢慢賣,畢竟我是技術股股東,本來就應該要對自己的專利有信心,當然是抱著股票等這家公司成功

然而這年代很多人都在強調倖存者偏差成功者都有天生條件好運,你曉得要成功,有時要背負多大的代價嗎?在這起授權案中,有很多人領比我多,比我成功,但是他們真的好運嗎?這也是我為何不會去羨慕或嫉妒運氣比我好的人的原因。

今天因為我懂股市,我可以在明年取得技術股時,先賣掉一半持股挪出2020年5月要繳的稅金,而且我還有機會先用這筆稅金去做投資,在2020年5月繳稅之前,看看有沒有辦法讓它增值,我就可以減輕不合理稅制帶來的壓力,把阻力化為助力

持續努力才是王道,永遠不知道這個社會給你什麼考驗。

至此,我不會走跟體制抗爭權益的路線,對於第一篇專利第二篇專利授權的結果,我寫Email給院方發過很多次勞騷,但我終究只是發勞騷,畢竟,我早就看清體制的腐敗,能在體制中待得下去的人,就要學會接受體制有多噁爛,學會接受別人要不要給你工作機會,學會接受別人認定你值多少錢,學會接受別人認定你能不能升官,不然,可以像我一樣,來試試體制外的生活好不好過。